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提交学院(部)审核评估相关重点指标内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浏览量:


各学院(部):


根据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安排,请各学院(部)按照上学期分配的指标点,充分发挥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的集体力量,吃透相关指标内涵,围绕学院(部)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进行相关指标内容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1.不应修改一级、二级标题和审核重点的文字内容,指标不能少,还要避免包含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

2.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数据详实。

3.一级标题:三号仿宋加粗,二级标题:小三仿宋加粗,审核重点:四号仿宋加粗,正文字体:四号仿宋,行距:固定值30磅。

4.因教育部规定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中的问题部分不能少于字数的三分之一,所以各学院(部)必须对应指标写“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整改举措”,尽量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来写。

5.材料撰写涉及到的数据,请提供近三年的。

6.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部、传播学院、心理学院参照附件1和附件2,其它学院参照附件1,按照附件3的模板完成相关重点指标内容的撰写。

7.各学院(部)在完成文字材料的同时,应提交相对应的佐证支撑材料(用于支撑或证明所撰写内容的相关材料),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会议纪要、通知等。支撑材料的目录统一采用三级目录,与附件3目录内容一致。

8.文字材料和支撑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请于9月22日(周五)下班前将附件3电子版(WORD格式)、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教务部邮件公文,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部)-文件名。


联系人:胡老师,26975280


附件:

1.各学院(部)——(广东省)审核评估二类一种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2.个别学院(部)相关指标——新一轮审核评估广东省二类一种指标体系梳理

3.学院(部)审核评估相关重点指标内容撰写模板


           深圳大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电话:0755-26535033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二楼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粤ICP备11018045号

  • 教务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