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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正式发布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量:

2024年深圳大学将迎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切实做好迎评各项工作,推进学校自评自建,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和讨论,4月17日,学校正式发布《深圳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评估内容、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工作进度安排和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方案》确立我校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以审核评估为契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深圳大学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全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明确我校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工作原则为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推进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坚持方法创新。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突出“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学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发展意见,突出评估结果使用,强化评估整改,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学校质量文化。坚持方法创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实行线上线下评估“一体化”,制定“个性化”迎评方案,提高工作实效,保证工作质量。

《方案》对我校参与的评估内容作出说明。深圳大学属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根据广东省评估工作安排,参加“第二类第一种”审核评估。该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一级指标下设26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包括76个审核重点。评估方案重点考察影响学术型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包括强化专业教学、科教融,以及突出培养学生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方案》中指出,学校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简称评建办)”和“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小组”,评建办设报告材料组、宣传报道组、综合协调组、教风建设组、学风建设组、条件保障组和督导检查组七个专项小组。评估整体工作进度分为宣传发动、自评自建、预评改进、专家评估和整改提高五个阶段,工作要求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学习,把握重点;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对学校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学校“十四五”时期的中心工作。此次评估是在上一轮评估整改之后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又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总结优势、分析问题、补足短板的良好契机。《方案》作为本次评估的顶层设计文件,将推动学校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迎评促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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